省级政策
湖南省“青年驿站(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发文日期:2026-01-23
 来源: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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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青年驿站”作用 助力青年求职就业的指导意见》(中青办联发〔202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举措〉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26号)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年轻人友好省份建设,有效发挥“青年驿站(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以下简称“青年驿站”)在助力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青年驿站”建设三年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服务对象
湖南省“青年驿站”是解决青年留湘来湘就业创业过程中过渡性住房需求的公益服务项目。以异地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三年内)为重点服务对象(可适当扩宽至35周岁以下就业创业青年),提供不少于7天的免费住宿;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延展免费住宿天数或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或在免费期满后以租金折扣、阶梯式减免等方式满足青年需求。
二、建设目标
2027年底前,以酒店合作共建和人才公寓联建为主要建设模式,在全省建设“青年驿站”100家左右,推动实现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青年“落脚有房、就业有门、创业有路、发展有伴”。
三、推进步骤
用三年时间在原有“青年驿站”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实现由“从无到有”至“从有到优”。
1.规范建设年(2025年11月至12月),以“定标准、建机制”为重点进行“规范化”建设,构建“党政领导、共青团协调、部门联动、市州主责”的工作格局,制定并实施统一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由团省委会同省协调办、省委人才办等部门进行验收评估,全省“青年驿站”建设至60家左右。
2.提质增效年(2026年1月至12月),以“提功能、树品牌”为重点进行“提质化”建设,在简化入住流程、优化配套服务、强化运营管理等方面重点发力,全省“青年驿站”建设至80家左右,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稳定运营、安全优质、公益普惠、特色鲜明的“青年驿站”。
3.拓展建设年(2027年1月至12月),以“创模式、可持续”为重点进行“拓展化”建设,将前期成熟模式和先进经验向更大范围推广普及,全省“青年驿站”建设至100家左右,实现驿站服务提质增效和常态化发展。
四、建设标准
“青年驿站”建设以市州为主体,在原有驿站基础上按照“六有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
1.有合理布局。驿站选址应按照“青年在哪里集聚,驿站就建在哪里”的原则,优先在热门商圈、孵化基地等交通便利、青年集聚、方便青年求职创业的区域开展建设,原则上选址在城区,每个驿站需稳定提供床位不少于20张,公共区域要设置青年会客厅,配备必要的桌椅、饮水机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站点配置图书室、自习室、健身房等设施空间。
2.有醒目标识。在醒目位置悬挂“青年驿站(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标识,之前建设的驿站因历史原因或已在当地形成品牌效应的,可继续使用原有名称。在服务台、房间内部等位置摆放服务手册、就业创业政策等资料,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提供政务服务一体机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以统一布置风格,增强驿站辨识度和青年归属感。
3.有信息平台。在“湘易办”大学生创业服务专区开设“湖南青年驿站”,上线全省“青年驿站”地图,实时发布全省各站点房源信息,设置申请、审核、咨询、评价等功能,青年上传个人信息、学历证明、求职邀请或创业项目计划书等3项基础资料即可快速申请,方便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青年快捷办理入住手续。按照“能简尽简”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设立24小时快审制度,超时审批系统默认自动通过。
4.有务实服务。在提供不少于7天的免费住宿基础上,为入住青年提供“入住礼包”,应包括但不限于:一份创业(就业)办事指南、一份城市推介和政策宣传手册、一份驿站入住指南、一份创业孵化基地地图、一份当地企业招聘信息、一份团属阵地及活动目录清单等。依托“青年之家”“青年夜校”等项目,为青年提供公共服务空间,常态化组织入住青年开展岗位推介、项目路演、能力培训、心理咨询、交友联谊等活动。推动交通、文旅、通信等各类服务供应商,结合自身优势提供增值服务。
5.有规范运营。完善“青年驿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原则上每个市州应明确1—2名驿站总管理员负责总体统筹和资源协调,各站点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保障。
6.有安全保障。强化地方责任、驿站运营主体责任,确保在运营准入、装修装饰、治安管理、消防处突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签订住宿协议、驿站住客公约等,明确入住者安全责任。具备条件的可联合保险机构为入住青年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五、运行机制
1.工作机制。各地依托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党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宣传、金融、发改、教育、财政、人社、住建、文旅、机关事务管理、数据、共青团等部门以及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结合地方实际落实支持政策和资源保障,切实把“青年驿站”建设成为服务青年求职创业、成长发展的重要阵地。
2.运营机制。由共青团负责驿站统筹管理,具体运营团队按照“青年驿站”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站点日常管理及运营保障。鼓励各地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兼职团干部开展管理或指导。
3.评价机制。对“青年驿站”进行动态评估管理,依托“湘易办”中“湖南青年驿站”服务专区、12355青少年服务台畅通青年反馈渠道,建立入住青年档案并结合驿站使用率、青年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价为“优”的“青年驿站”项目由省财政给予一定财政奖补,由市县用于“青年驿站”建设运营和服务升级。
4.退出机制。对条件不达标、运行质效不佳、满意度较低及其他不再适合运营的驿站限期整改,经提醒仍未整改的实行摘牌处理。
六、责任分工
1.组织部门统筹用好本地引才留才育才等政策,支持“青年驿站”建设;
2.宣传部门统筹媒体资源支持“青年驿站”宣传;
3.财政部门统筹相关资金支持“青年驿站”建设运营;
4.人社部门推动“青年驿站”建设纳入地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接待站与“青年驿站”的衔接;
5.住建部门积极为驿站建设多渠道筹措房源,在闲置房源盘活、租赁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6.共青团组织做好“青年驿站”建设的牵头统筹工作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会同各责任部门及时推动解决驿站建设运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7.金融、发改、教育、文旅、机关事务管理、数据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为驿站建设提供支持。
原则上按照此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如已有成熟工作模式,可按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1.积极有序推进。通过现场推进会、实地调研、案例推广等形式,指导各地规范建设、优化管理、提升服务,鼓励各地在因城施策的前提下探索各具城市特色的运营方式,探索引入社会力量支持驿站平稳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和实施宣传计划,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扩大驿站在青年中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切实为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青年提供便利。各地要注重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3.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推动“青年驿站”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相适应,不搞“政绩工程”,不要求层层加码,不虚报驿站数量、床位、入住率等数据。坚持过紧日子、注重简朴实用,不搞豪华装修装饰。